主要粮食质量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日发布
自2000年4月1日起实施)
主要粮食质量标准包括:
GB1350—1999 稻谷
GB/T17891—1999 优质稻谷
GB1351—1999 小麦
GB/T17892—1999 优质小麦 强筋小麦
GB/T17893—1999 优质小麦 强筋小麦
GB1353—1999 玉米
GB/T8613—1999 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
GB/T17890—1999 饲料用玉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稻 谷 GB 1350—1999
Paddy 代替 GB 1350—198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490—19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549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5492—1985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5494—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5—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GB/T5496—1985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5497—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早籼稻谷
生长期较短、收获期较早的籼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大,角质粒较少。
3.2 晚灿稻谷
生长期较长、收获期较晚的灿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小或无腹白,角质粒较多。
3.3 粳稻谷
粳型非糯性稻的果实,籽粒一般呈椭圆形,米质粘性较大胀性较小。
3.4 灿糯稻谷
灿型糯性稻的果实,糙米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3.5 粳糯稻谷
粳型糯性稻的果实,糙米一般呈椭圆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3.6 出糙率
净稻谷脱壳后的糙米(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3.7 整精米
糙米碾磨成精度为国家标准一等大米时,米粒产生破碎,其中长度仍达到完整精米粒平均长度的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的米粒。
3.8 整精米率
整精米占净稻谷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3.9 不完善粒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9.1 未熟粒:籽粒未成熟不饱满,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
3.9.2 虫蚀粒:被虫蛀蚀并伤及胚乳的颗粒。
3.9.3 病斑粒: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的颗粒。
3.9.4 生芽粒: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检验糙米芽或幼根已突破种皮的颗粒。
3.9.5 霉变粒:稻谷生霉,去壳后糙米或胚乳变色或变质的颗粒。
3.10 谷外糙米
稻谷由于机械损伤等原因形成的糙米粒。
3.11 杂质
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11.1 筛下物:通过直径2.0mm圆也筛的物质。
3.11.2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11.3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12 黄粒米
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的颗粒。
3.13 色泽、气味
一批稻谷固有的色泽和气味。
4 分类
稻谷分为早灿稻谷、晚灿稻谷、粳稻谷、灿糯稻谷、粳糯稻谷五类。
5 质量要求
5.1 早灿稻谷、晚灿稻谷、灿糯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灿稻谷质量指标
|
等级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1 |
≥79.0 |
≥50.0 |
≤1.0 |
≤13.5 |
正常 |
|
2 |
≥77.0 |
≥50.0 |
|
3 |
≥75.0 |
≥50.0 |
|
4 |
≥73.0 |
≥50.0 |
|
5 |
≥71.0 |
≥50.0 |
|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稻谷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5.2 粳稻谷、粳糯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质量指标见表2。
5.3 各类稻谷以三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五等的为等外稻谷。
5.4 稻谷中混有其他类稻谷不超过5.0%。
5.5 各类稻谷中黄粒米不超过1.0%。
5.6 各类稻谷中谷外糙米不超过2.0%。
表2 粳稻谷质量指标
|
等级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1 |
≥81.0 |
≥60.0 |
≤1.0 |
≤14.5 |
正常 |
|
2 |
≥79.0 |
≥60.0 |
|
3 |
≥77.0 |
≥60.0 |
|
4 |
≥75.0 |
≥60.0 |
|
5 |
≥73.0 |
≥60.0 |
|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2规定的稻谷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5.7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6.2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6.3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按GB/T5492执行。
6.4 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6.5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6.6 出糙率检验按GB/T5495执行。
6.7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按GB/T5496执行。
6.8 水分测定按GB/T5497执行。
6.9 谷外糙米检验按GB/T5494—1985中1.5进行检验,拣出糙米粒,称量,计算。
6.10 整精米率检验按附录A执行。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整精米率检验方法
A1 仪器和用具
A1.1 天平,感量0.01g;
A1.2 实验室用砻谷机、碾米机;
A1.3 谷物选筛;
A2 操作方法
称取净稻谷试样(W0),经脱壳后称量糙米总量(W1),然后从中称取一定量的糙米(W2),用实验碾米机碾磨成国家标准一等大米的精度,除去糠粉,再拣出整精米粒,称重(W3)。
A3 结果计算
H(%)= W3 ×100…………(A1)
W0×W2
W1
式中:H——整精米率;
W0——稻谷试样质量,g;
W1——糙米总质量,g;
W2——实验碾米机的最佳碾磨质量,g;
W3——整精米粒质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1.0%,求其平均值即为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