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粮食流通管理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拟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区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区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代储中央、省、市、区储备粮的管理;指导监督粮食企业按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保护品种粮食和随行就市的粮食;起草粮食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参与组织实施;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三)负责对全区粮食流通市场各经营主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参与行政诉讼。
(四)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和汇总全区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区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承担对全区仓储设施与设备统计和使用管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中央、省、市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和区级储备粮的质量和数量的管理;负责对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区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行业的指导、制定并实施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区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和报批;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以及加强本部门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八)指导全区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和区级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应以及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负责对全区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管理区粮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会行政监察、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 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成员:
局 长:彭新太
副局长:陈国华
主任科员:王火德
退居二线副科级干部:祝才龙
(二)领导分工:
局长彭新太同志:主持粮食局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及粮食收储公司。
副局长陈国华同志:协助局长主持粮食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粮贸公司、安全生产、军粮供应站、工会、下岗职工管理、综治村建及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财股、行业管理股、监督检查股(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牌子)
四、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访、保密、监察、工会、计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办相关的实施细则、意见、办法;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并指导粮食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工作及技术职称(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区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粮食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二)计财股
研究拟定全区社会粮油产需、收支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组织和落实政策性粮食和军粮的购销、供应和进出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起草全区粮食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审核汇总全区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全区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区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咨询。
研究拟定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助区级储备粮油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负责全区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区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三)行业管理股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地方行业操作规程,指导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和区级储备粮 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指导督促粮食企业按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保护品种粮食和随行就市的粮食;组织行业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负责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负责对本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对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属单位并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监督检查股(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牌子)
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帐、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以及最低收购价收购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五、局属单位
龙虎山粮食收储公司、龙虎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龙虎山军粮供应站
六、联系电话
办公室:665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