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2004年起国家出台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是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看得见、摸得着,深受种粮农民欢迎的惠农政策。国家决定今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这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0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国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每50公斤三等质量标准早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77元、79元,均比2007年提高7元。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整精米率44%以上。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1、新粮上市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并鼓励支持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入市收购。 2、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收购库点,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敞开收购农民出售的粮食。 3、当市场粮食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鼓励和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
鹰潭市粮食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